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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禁止录音录像在保护谁?

华辩网 2020-02-19

以前公安机关执法不允许百姓录音录像,虽然这不是法律明文规定,但弱势百姓面对强势执法,没有法律规定的做法渐渐变成地方规定或部门的规定。百姓是一个弱势群体,只有用手机记录并监督执法以保护弱势群体不被暴力或野蛮执法,并推动执法人员逐渐文明、规范执法。现国家规定公安机关人员执法时接受百姓监督,录音录像允许并合法受保护,这同样是司法改革的一个进步。

百姓携带手机进入法庭是否应当?法庭开庭时宣读法庭纪律,其中就有:“……关掉手机和录音录像设备,没经法院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这说明百姓带手机进入法庭合理、合规、合法。百姓带手机是百姓的自由和应有的法律权利。但现在法院却视手机如手枪,严格禁止百姓带手机进入法庭,有的法院信访部门在百姓信访时同样阻止百姓携带手机进入,这作何解释?这是在保护谁?

法院禁止录音录像应是保护原被告和第三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需要,而不应是保护法院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原被告和第三人申请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的情况下,法院才能考虑是否禁止录音录像。 是否禁止录音录像,要看当事人是否申请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和当事人申请的保护是否涉及重要隐私和商业秘密,结合两者决定是否启动禁止录音录像程序。若原被告和第三人没有申请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法院无权禁止他人录音录像。法院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判案,如果法官在公开、公平、公正判案,怕什么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有什么可怕?它仅记录了一段事实 ,允许录音录像是司法公开的一个体现,若连一个公开都无法做到,还谈何公平、公正判案?

总之,法院不应禁止当事人等携带手机进入法庭和法院信访机关等,携带手机进入法庭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法庭中禁止录音录像是在保护谁的权益,这一点必须弄明白。是否禁止录音录像要根据原被告和第三人的申请等决定。如果法院不根据原被告和第三人的申请,而是一味阻止录音录像,这不是在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而是在为自身腐败提供土壤,是在保护自己,并且阻碍司法公开。现在公安人员执法时百姓录音录像已经得到允许,法院是否改革落实一下?法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其应当做的是审判公开、公开、再公开,并接受人民大众的监督。

来源:天天想你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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